事項內容 | 海外高層次C類人才確認 |
依據 | |
數量及方式 | 無數量限制,符合條件即可 |
條 件 | 一、遵紀守法,具有良好的職業(yè)道德,嚴謹的科研作風和科學、求實、團結、協(xié)作的精神。 二、申報人應是已在深工作、來深或已與在深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的留學回國人。 三、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。有特別突出成就的,年齡條件可適當放寬。 四、除了上述條件外,還必須符合下列認定標準之一: 1.擔任過世界知名大學(見申報指南說明5)助理教授。 2.近5年,入選廣東省創(chuàng)新科研團隊的核心成員(前5名)。 3.近5年,入選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團隊的核心成員(前5名)。 4.獲廣東省南粵功勛獎、南粵創(chuàng)新獎的團隊核心成員(前5名)。 5.近7年,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(含同等貢獻作者)在國際高水平科技期刊(所在專業(yè)領域《期刊引用報告》JCR二區(qū)以上)發(fā)表論文3篇。 6.在國(境)外從事博士后科研工作2年以上,來深后繼續(xù)從事科研工作且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合同的留學回國博士后。 7.在世界知名大學(見申報指南說明5)獲得博士學位,來深工作且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留學回國人員。 8.擔任過世界著名樂團(見申報指南說明6)聲部副首席演奏員。 9.擔任過大陸或港澳一流樂團(見申報指南說明13)聲部首席演奏員。 10.近5年,獲得過國際一類藝術比賽二等獎或國際二類藝術比賽一等獎(見申報指南說明7)。 11.近5年,國家引進國外技術、管理人才常規(guī)項目計劃的入選專家。 12.近5年,入選我市留學人員創(chuàng)業(yè)前期費用一等、二等資助的項目申請人。 13.近5年,獲得過國際著名工業(yè)設計紅點獎的設計概念獎。 14.國際發(fā)明專利或核心技術國內發(fā)明專利的發(fā)明人,且年銷售額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年納稅額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企業(yè)董事長、總經理或首席技術專家。 15.國際發(fā)明專利或核心技術國內發(fā)明專利的發(fā)明人,在本市國家級或市級高新技術企業(yè)擔任董事長、總經理、首席技術專家。 |
申請材料 | 1.《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申請核準表(認定類)》或《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申請核準表(評審類)》(系統(tǒng)申報并正反面打印,一式2份); 2.基礎材料(收復印件):(1)國外專家提供有效護照的姓名頁、簽證頁和居留頁復印件,以及《外國專家證》或《外國人證》;(2)港澳臺專家提供身份證,回鄉(xiāng)證或臺胞證,以及《港澳臺人員就業(yè)證》;(3)留學回國人員提供《深圳市留學人員資格證明》復印件;(4)用人單位與申請者的聘用合同復印件(國境外專家需簽訂一年以上聘用合同);(5)身份證、護照、其它材料可證明其年齡的證件復印件; 3.認定類材料:根據《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》具體條款,提供相關的所在產業(yè)證明、國際專利證書、銷售額證明、任職證明、高新技術企業(yè)證書、榮譽證明、在JCR二區(qū)以上刊物發(fā)表論文等證明材料(驗原件,收復印件); 4.評審類材料:根據《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(試行)》中“標準未涵蓋但具備與各條同等條件者,可申請評審認定”的規(guī)定,提供全部可資評審的證明材料(驗原件,收復印件); 5.復印件須經推薦單位審核,并由核實人簽名和單位蓋章; 6.受理部門要求提供的輔助材料; 7. 以上材料為外文的,需另提供有正規(guī)翻譯機構(見申報指南說明14)蓋章的翻譯件。 辦理時間:工作日 上午9:00至12:00,下午2:00至5:45。 |
申請表格 | 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確認申請核準表(認定類)由系統(tǒng)自動生成。 |
申請受理機關 | 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(地址:深圳市福田區(qū)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市人才園行政服務大廳17-18號窗 聯系電話:88123601) |
決定機關 |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|
聯系電話 | 88123601 |
程 序 | 1.個人申請。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認定申請,提供相關證明材料; 2.單位審核。申請人所在單位對申請人各項條件進行審核后,登陸 “深圳市高層次人才服務信息系統(tǒng)” (深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首頁“網上申報”板塊),進入“海外高層次人才確認”,輸入信息,提交并打印《申請核準表》,單位加具推薦意見并蓋章; 3.主管部門審核。將《申請核準表》連同相關證明材料報送到主管部門,主管部門加具推薦意見后,由單位經辦人持身份證向市人力資源保障局遞交材料;申請人所在單位無主管部門的,由單位經辦人持身份證直接向市人力資源保障局遞交材料; 4.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并在網站公示; 5.頒發(fā)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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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 限 | 認定類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辦結;評審類無辦理時限。 |
救濟權利 | 申請人在辦理過程中具有:陳述權、申訴權、申請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的權利。 |
證件名稱及有效期限 | 海外高層次人才證書 有效期五年 |
法律效力 | 通過海外高層次人才認定者即可享受相應待遇。 |
收 費 | 不收費。 |
年審或年檢 | 無年審。 |
網上受理 | |
狀態(tài)查詢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