補交養(yǎng)老保險金時,要交滯納金及利息嗎?
答:需要。
補交1992年7月31日以前欠費的,補交的利息從1992年8月1日算起;
補交1992年8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間欠費的,補交的利息從欠繳之日算起。
補交的利息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。
1999年1月1日以后欠繳的,從欠繳之日起按日繳納欠費額2‰的滯納金。